主旨:檢送「新北市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術性向(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本府同意以「新北府教特字第1120893704號」為「新北市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術性向(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核定文號。 三、請貴校於112年5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時,將本案實施計畫及相關訊息公告於各校網站。另,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公告於新北特教資訊網及新北資優資訊網首頁,並依作業時程辦理相關鑑定工作。